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十二五”节能减碳工作,全面推进“内涵促降”,切实发挥好节能监测在节能工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年度节能减碳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办法》和《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2013年节能监测工作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发展改革委应配合节能监测机构实施现场监测。被监测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现场监测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节能监测工作计划
2.2013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现场节能监测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
(联系人:资环处 运动; 联系电话:66415588-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