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气象事业发展率先实现气象现代

时间:2013-08-28 11:17作者:admin 点击:
  

京政发[20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中国气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合作协议》,加快推进首都气象事业发展,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气象事业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标准,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左右,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适应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需求,高水平、有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气象事业发展新格局,率先形成高效、精细、智能的智慧气象服务发展新格局,气象服务全面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首都气象整体实力居国内领先水平,城市运行和大型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灾害性天气预警能力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1.气象服务效益更明显。完善极端天气城市运行应急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年均小于0.7%;人工增雨相对增水率大于15%;大型活动气象预报精细到活动地点、精确到小时级时效,服务保障率达到100%;专业气象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市民气象意识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率达到80%;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2.气象监测预警更精准。围绕城市高影响天气和重点领域,完善智能感知城市气象观测系统,构建多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建立适应城市精细化智能管理需求的预报预警业务,完善客观化、定量化的交通和供暖等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系统。面向市民生活服务的24小时天气预报精细化到街道、乡镇;雾霾、雪、沙尘、高温、寒潮等高影响天气的平均预报时效提前到2天以上;局地暴雨、雷雨大风等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实现分区、分级发布,预警提前时间达到30分钟以上。

  3.气象社会管理更深入。健全气象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气象活动。推行重点项目和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气象服务与城市网格化管理实现有效衔接。

  4.气象发展环境更优化。气象人才国际化水平、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城市气象整体科技实力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完成城市气象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降水物理研究和云水资源开发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气象科技进步业务服务贡献率达到6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建设功能先进的气象监测预报体系。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加强观测资料的综合应用,完善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流程,建立1公里分辨率的精细化数值预报业务模式系统。改进和优化临近预报关键技术,扩展中短期天气预报业务平台,深入研究极端气候事件的预测方法。建立雾霾天气环境气象数值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重污染日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扩充高性能计算能力,满足精细化气象预报计算需求,探索建立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实现设备运行动态监控、智能判断,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技术保障能力。

  2.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快推进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落实工作机构,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工作力量,形成权威、畅通、高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相关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组建本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全面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善本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快建设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多种手段互相补充的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强化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预警服务。

  3.建立满足需求的城乡气象服务体系。强化高影响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精细化服务,加强气象与供水、供电、燃气、热力以及交通、农业等单位的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和服务联动。加强公众气象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多样化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流程,提高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小气候监测系统建设,发展农用天气预报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和农林病虫害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都市型现代农业气象服务。

  4.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服务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城市运行、水资源、人体健康等领域影响的评估,建设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气模拟与仿真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和城市大气环境外场观测基地。建设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建立气候变化监测业务平台。加强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专业观测网,加强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以及农业气候资源的监测。

  5.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的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3〕4号),进一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调机制,提升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区县政府要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要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必要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形成机构健全、职能明确、队伍稳定的工作体系。

  6.加强基层气象台站的综合能力。加快推进南郊观象台科普园区综合改造,切实推动石景山、通州区气象台站选址建设,继续做好海淀、大兴、门头沟和房山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优化调整基层气象台站业务功能布局,规范建设标准,加强基层台站的软实力,逐步实现基层台站向一站多能、全自动方向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要参照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市气象局要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海淀、平谷等相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

  2.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落实气象设备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市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北京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服务工程、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

  3.吸引培养人才。充分利用首都人才集聚优势,加大对气象科技研发立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和培养创新型气象人才。将气象人才吸引和培养工作纳入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落实奖励和资助政策,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气象“领军人才”、“首席专家”。

  4.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体系,强化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的规范管理,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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