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分类设置 > 商业计划书 >

张家口某灰火机制造有限公司项目融资商业计划书

时间:2014-01-02 14:54作者:admin 点击:
  

第七章  原材料供应

7.1 主要原材料供应

南宁南宁周边原辅材料丰富,本项目铝合金型材产品所需原材料均可从周边地区采购,竣工投产后因地制宜,带动地方经济就近合作。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7-1。
7-1 项目原材料购置费用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铝锭 51020 广西百色平果铝
2 镁锭 24 外购
3 硅合金 26 外购
4 模具 2200 外协部分
5 粉末涂料 1000 外购
6 化工原料 850 外购
7 PA66隔热材料 400 外购
  包装材料 750 外协
  其他材料 200 外购
 
 

7.2 燃料及动力供应

7-2  年消耗量
序号 材料 单位 年耗 备注
1 m3 50500.00  
2 万kW.h 2500.00  
3 天然气 万m3 300.00  
 
 
 
 

第八章  节能

8.1 节能原则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家对能源实行开发及节约并重的方针,为贯彻节约能源这一基本国策,项目节能按以下原则进行:
(1)选用国内新材料轻工制造先进设备,采用行业中节能效果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严禁选用国家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
(2)在设计中尽可能做到各车间、各工段流程合理、布局紧凑,尽量减少各物料周转的距离,降低能耗。
(3)总图布置中,生产车间尽可能靠近各动力站房,以降低实际生产中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8.2 用能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

8.3综合能耗

8-1 项目综合能耗一览表
序号 能源种类 实物量 折标系数 折标煤(tce
1 电  力 2500万kWh 1.229tce/万kWh 3072.50(当量值)
3.4tce/万kWh 8500.00(等价值)
2 新鲜水 5.05万t 0.857tce/万t 4.33
3 天然气 300 12.143tce/万m3 3642.90
4 合  计   (当量值) 6715.40
(等价值) 12147.23
 
注:①折标系数按《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②电力等价值折算值根据广西省现行折标煤系数计算。

8.4节能措施

(1)采用国内先进的铝合金型材产品生产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各专业设备采用低耗设备。
(2)采用合理的工艺路线,按产品的加工路线组织生产,相应减少了物流运输量,从而节约了资源。
(3)供电设备选用新型节能配电、电控设备,系统选配自动补偿电力电容器柜,提高功率因数,实现节能运行,选用节能型电机,确保节能效果。
(4)本项目建筑应严格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做好外饰面、保温、通风、隔热、采光等整体功能性结构节能设计;完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建筑节能评价体系。
(5)车间照明灯具全部采用多路集中控制系统,做到每个区域可独立控制,在车间少量人员作业时可局部照明,减少大面积照明造成的浪费。
(6)完善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和机构。生产装置均设置完备的能源计量表,并明确管理责任,防止跑、冒、滴、漏,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九章  环境保护

杭州天民建筑门窗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园内地块,交通便利,附近无集中居民点,环境条件好,适宜建设项目。项目属于轻工业项目,排放的三废污染强度低,只要在工程设计与建设的过程中做好“三同时”、生产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9.1 执行的环境标准

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省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项目三废处理设施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执行如下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9.2 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充沛的自然水源、温湿宜人的气候,使当地自然界的大气、水体、土壤植被具备了优良的自净能力。厂区排放的废水、废渣、烟尘及生产噪音,通过环保治理后,完全能达到环保部门的排放要求。

9.3 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废水排放量和COD、BOD指标通过先进的工艺处理能够使之达到排放标准并降低到最小,排放的废水进入市政排污管道集中统一处理。
(2)废渣
项目废渣包括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边角料及生活垃圾。
(3)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熔铸燃烧天然气产生烟气、粉尘和厨房油烟,主要污染物经除尘器等环保设备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4)噪音
本项目的噪音最大来源是精密分切机等,通过设置专门机房,机房配置相应的吸音材料来减少噪音,达到国家标准允许的噪音指标。

9.4 “三废”治理措施

9.4.1 废水排放量及处理方案
废水排放实行轻污分流、雨污分流。清洗用水、设备和地面的冲洗水等生产污水及厂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9.4.2 废渣产生量及处理方案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边角料,生活垃圾等。
废料及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废物,无急性毒性、腐蚀性和浸出毒性,也无化学反应性。企业对生产过程产生的玻璃边角料集中收集堆放,出售给原材料厂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生活垃圾由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园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经以上方法处理固体废弃物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9.4.3 噪声处理方案
首先在设备选择上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噪声较大,其处理方案在设备基座之间采用各种减振和消声处理措施,在管理上使用阻尼材料,在建筑上采用隔间吸声设计和设备隔音间,使燥声降至卫生标准和厂界噪声标准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要求。

9.5 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基建项目要严格执行防止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要求,对项目的“三废”治理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对不同“三废”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分隔线----------------------------